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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院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1-07-15

来源:甘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韦晓波

编辑:赵晶新

录入:康胜

审核:王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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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央部署,高检院先前已经制定下发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方案》。根据方案以及全县统一工作要求,我院决定立即启动党史学习,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和检察史相联系,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引导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下面,我强调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的重大意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必然要求”深刻论述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艰辛历程,深刻了解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今天的和平环境是无数党员和革命先烈用自己的献血和生命捍卫的,是无数共产党员100年来不懈奋斗和努力换来的。今天,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引领全国各族人民从贫穷落后一步步走向繁荣富强,并必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因此,全体检察人员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投入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新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二是要把党创立之初建立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融入党史学习,传承 “红色检察”基因。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党成立后不久,1931年就在红都瑞金创立人民检察制度。在白色恐怖和战争年代,我们党就在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建设队伍,在红色政权萌芽时期就高度重视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注重研究探索法治规律。人民检察90年,就是党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历史,是人民检察事业同党的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学习党史要深刻认识人民检察制度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制度,是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深深融入在人民检察事业中。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深入学习了解人民检察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抵制西方国家自己也不践行的所谓“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的围猎、侵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制度、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是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促进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实里抓。坚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和已经部署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把加强党史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把党史学习教育过程变成“活的导向”,成为日常检察工作的督导、激励。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12字总要求。学党史,就是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奋进的勇气和力量,学懂弄通我们党、人民检察制度从哪来,往哪走。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悟思想,就是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办实事,就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科学论断,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动力和实效。开新局,就是从党史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增强斗争精神和昂扬锐气,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的素质能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四是要立足检察事业守正创新,确保高质量圆满的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要积极拓展学习深度,认真研读中央明确的必学材料和参考材料,抓好全员学习教育。我将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做一节专题党课。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为指导深化学习。要创新学习方式,落实好收看党系列讲座、党日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常规学习,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创新方式开展学习教育。要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日常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集中收集整理好图书学习资料,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在“办实事、开新局”上,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检察履职、监督办案促进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展示检察机关良好风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读书笔记检查、学习时间考核等不切实际的硬性规定,真正以“三个自觉”推动学习教育进思想、促工作,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学出奋进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进步,以检察履职的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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