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志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时间:2022-01-12
来源:甘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赵晶新
录入:康胜
审核:赵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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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9日经甘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刘志的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德军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
刘志的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德军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